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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概况

 

    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610月。26年来,中级法院历任领导班子,励精图治、奋发有为,立足实际、开拓进取,努力将两级法院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合格、能力突出、清正廉洁、始终代表时代发展要求的先锋队伍。

 

  历经招考、吸收应届毕业生,中级法院从建院之初的10余人的队伍,发展成为专业领域突出、后勤保障技术队伍齐头并进,拥有81人的新时代法官队伍。两级法院现有干警队伍主要由藏、汉两个民族构成,分别为147人和96人,其他民族12人。研究生及大学本科学历186人,大专及以下69人。共有党员202人。

 

  内设机构也从刑事、民事、经济审判庭和办公室四个部门,发展成为较为系统的刑一、二庭,民一、二庭,立案一、二庭、审监庭、执行局等12个审判机构,督察处、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行政装备处、技术科、司法行政辅助中心等8个后勤保障部门。从合署办公,合用办公室(楼),到拥有设施齐全、功能完善,集现代化科学技术为一体的审判综合大楼。两级法院干警生活保障水平也得到了有力提升,中级法院与各县法院均建设了周转房。从只有一个法庭(到现在各县至少设立一个法庭,进一步实现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和夯实执政基础,推进依法治国的目的。

管辖范围

 

下辖法院:巴宜区、工布江达、米林、朗县、波密、察隅、墨脱7个基层法院

部门及职能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组(督查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行政审判庭、林业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行政辅助中心、研究室(编译室)、技术科、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法警支队、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等20个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职能:

(一)政治部

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两级法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负责本院干部的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离退休等事务负责两级法院法官等级评定、法警警衔晋升以及其他职称评定等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考试和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工作;负责本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两级法院干部人事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两级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两级法院系统评先创优、表彰奖励活动;负责本院机关考勤以及岗位责任制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二)纪检组(督查处)

负责指导两级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两级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制定和完善两级法院廉政制度,检查两级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受理对两级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两级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受理两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三)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有关司法公务;负责本院重要会议组织、安排、协调;负责起草本院重要文件、院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及其他综合信息工作;负责本院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两级法院信息的收集、编辑和上报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和本院领导督办和批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院目标管理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务相关工作。

(四)研究室(编译室)

负责两级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全地区法院审判工作动态;研究两级法院有关全局性的方针、政策等重大理论问题;考察了解审判工作中法律政策的执行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参与地方立法行动,提出对相关法规草案的意见;对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司法改革问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在审判工作中的适用问题进行总结,并开展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负责两级法院司法统计、分析工作;编印审判内刊,办理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负责信息调研网络的建设、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组织协调裁判文书的改革和评审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与上级法院宣传部门、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新闻记者的来访接待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研究工作;负责两级法院典型案例的选编工作;负责裁判文书的翻译;负责法律咨询解答和高院需要使用藏文下发的文件,重要法律、法规的翻译工作;指导两级法院的藏语文翻译工作。

(五)立案一庭

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查、案件分流、文书送达、举证指导、庭前调查和审限流程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各类案件诉讼费用的核收工作;负责案件诉前、诉讼财产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立案调解等工作;负责裁定不予受理、裁定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

(六)立案二庭

依法审查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及申请再审工作;依法审查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提出的各类申诉及申请再审工作;负责本院信访接待工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申诉复查及信访接待工作。

(七)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应当有本院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等第一、二审案件;办理由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审判第一审、第二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工作,并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做好教育、挽救工作;负责有关大案要案的协调、指导工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刑事审判工作。

(八)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应由本院管辖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第一、二审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刑事审判工作。

(九)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二审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房地产案件、其他不动产案件、损害赔偿案件、债务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人身权案件、涉外、涉侨、涉港、澳、台等民事纠纷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

(十)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一审、二审国内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案件、融资租赁案件、涉外、涉侨、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件,国内外商事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企业破产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

(十一)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十二)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不服本院和基层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审判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

(十三)林业审判庭

依法审判涉及森林、水草、药材、珍贵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一审、二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

(十四)执行局

负责对本辖区执行工作的统一协调,执行本院作为第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及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和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协调处理执行争议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十五)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审理本辖区内因行政、司法等国家行为给公民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害所提起的国家赔偿案件,办理赔委会日常工作,执行赔委会决定的事项。

(十六)司法行政装备处

负责本辖区内法院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两级法院的武器、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计划、管理及分配;负责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指导,监督诉讼费用收交、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房产、车辆、服装、通讯设备、办公用品等国有资产与各项经费的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两级法院的受援工作。

(十七)司法警察支队

负责司法警察警务、警卫工作;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庭执行有关事项;维护机关秩序和本院的安全保卫负责枪支、弹药及警用、安检器材的保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法警工作。

(十八)司法行政辅助中心

为本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者答复,对送审案件中的鉴定文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严格对外委托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负责死刑执行中的技术监督、指导和确认死亡工作;负责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调研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十九)技术科

负责法院二、三级专网建设和局域网建设,提高法院信息化办公水平;对两级法院的局域网WEB服务器进行维护,确保局域网的正常运行;对本院的安监系统、音视频采集及播放系统、证据交换系统、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及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等进行维护;负责法院各种会议、活动的拍照、录像、录音工作,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负责法院审判法庭、会议室各类音响器材的保管和维护工作;为两级法院现代化办公提供技术支持。

(二十)审判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院领导安排,召集审判委员会会议;安排审判委员会会议议程;确定列席审委会会议人选;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按期整理归档;收集审判文书、资料,编写简报、信息、情况反映;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完成审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院地址及交通图示

 

中院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和谐路5

联系方式:0894-5883731

投诉渠道

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4-5883696

举报网址:http://192.0.0.42

 

法院图片

林芝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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