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73年3月,前身为西藏山南专区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山南地区乃东县安徽大道中侧、特殊学校南侧。全院有人员85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1%,其中硕士3人,占总人数的3%。,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管辖范围: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管辖乃东、桑日、琼结、曲松、扎囊、贡嘎、加查、措美、隆子、错那、洛扎、浪卡子十二个县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及上诉、抗诉案件。
一、内设部门及职能(共有19个内设部门)
1、办公室
负责院机关司法政务及对全地区法院司法政务工作的指导。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讲话;负责文秘、档案、保密、机要、政务督办等工作。
2、政治部
负责全地区法院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教育培训、党建等工作。
3、立案庭
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立案审查、登记相关工作;审理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争议案件;接待来信来访,处理非诉案件;审批或申报基层法院延长审限的申请;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立案工作。
4、刑事审判第一庭
负责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等一、二审刑事案件;指导基层法院相关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办理相关的疑难复杂案件的协调、指导事宜;指导少年法庭工作。
5、刑事审判第二庭
负责审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贪污贿赂、渎职等一、二审刑事案件;办理相关的疑难复杂案件的协调、指导事宜;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相关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6、民事审判第一庭
负责审理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审理农村土地、林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劳动争议、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纠纷案件;审理房地产纠纷、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负责有关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和审查处理工作;审理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7、民事审判第二庭
负责审理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理一、二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
8、行政审判庭
负责审理一、二审行政案件;审查本院管辖的非诉行政申请执行案件;审查立案庭移送的不服基层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申诉案件;审理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基层法院作出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9、审判监督庭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本院和基层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各类案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负责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
10、执行局
负责本院一审生效裁判文书及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负责对对全地区法院执行案件进行统一指导、监督和协调。
11、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负责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和全地区法院系统有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地区法院系统物资装备配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院机关办公环境管理、办公服务、车辆管理与使用、接待、食宿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基层法院财务、装备、诉讼费管理和两庭建设工作。
12、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地区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情况;受理对全地区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全地区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工作;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和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制定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调查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并作出行政处分等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
13、司法警察支队
负责中院及基层法院的司法警察管理、训练、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值庭警卫、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维护审判秩序;拘传、拘留犯罪嫌疑人;送达法律文书;执行死刑命令;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参与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活动;配合政治处做好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调衔工作;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职责。
14、研究室
负责全地区两级法院执行法律、政策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负责请示、答复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和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全地区典型案例的选编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的调查研究及其他相关工作。
15、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对国家赔偿案件进行审查和审理;承办上级和本院交办的其他国家赔偿案件;负责指导基层法院国家赔偿工作。
16、编译科
负责承担本院各部门送交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公告、各类通知书和上级人大的答复公函、人事任免以及重要证据材料的翻译工作;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法院宣传材料的翻译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法院编译工作;负责承担上级法院交办的各类裁判文书翻译任务。
17、技术信息科
负责法院二、三级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庭审技术信息支持和保障;负责办公办案系统的维护和监管;负责全地区法院技术信息人员的培训;负责机关内部其它技术信息事务。
18、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
为本院和下级法院审判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及技术培训工作;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答复,对送审案件中的鉴定文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等;负责统一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严格对外委托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负责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19、审判管理办公室
案件信息管理、案件质量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考核、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
地 址:山南地区乃东县安徽大道中侧、特殊学校南侧
联系电话:0893—7820456
邮政编码:856000
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3-782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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