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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润物细无声

2015-05-24 15:18:20 来源: 本站

“春雨”润物细无声

——我区法院系统文明创建促进司法和谐小记

 “可惜,‘全国文明单位’的牌匾还没有挂上!”这是3月初记者来到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采访时,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巴桑略有遗憾的话。然而在他的话语里,其实记者更多感受到的却是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带来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事实上,巴桑珍视的这份荣誉不仅仅是一块牌匾,对于一个基层法院而言更在于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那些“润物无声”的变化——法官与当事人的关系更加和谐了、走进群众身边服务的司法能动性增强了、守住公平正义防线的司法更廉洁了……

近年来,我区各级法院借助“文明法院”、“法院文化”的创建,内生出审判事业的旺盛生命力,树立起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崭新形象。

文明于法院,就像春日里的一阵细雨于渴望生长的庄稼,是生命绵延不息之源泉。

抓案子与抓“脑子”

抓案子抓的是法院审判业务,抓“脑子”抓的就是这精神文明。

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造就“学者型”、“专家型”、“复合型”职业法官,加强法官的政治思想、法学理论、学历提升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这些各类“型”用在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志伟身上,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学习、成长和变化的过程。2003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贡觉县人民法院的他有些年轻法官惯有的“执拗”:只要依法办事,占了“法理”就行。2011年调到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后,一些老法官的“处事经”却让李志伟费解: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接待法官却闭口不谈案子,而是拉起了家常。李志伟也很快发现,这种拉家常的方式却很奏效,当事人很快稳定了情绪,把法官当成了亲人、朋友,再来处理案子就自然顺畅得多。

抓“脑子”背后,其实是与抓案子的双赢。

2014年年底,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一起特殊的探矿权转让纠纷案件。“案件的原被告都在安徽,只是双方签合同时在昌都。”承办法官白玛告诉记者,如果从方便审案、节约办案成本角度考虑,这个案件在安徽境内审理最合适,但原被告却一致要求在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白玛说,当事人致电法院时讲了一句话让他极为感触:选择在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案,是因为你们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我们相信法院能公开、公正地审理这个案子。带着当事人的信任,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委托当地法院调查、取证后,召集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目前,双方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能真正让群众信任、真正解决群众困难,高效、满意的案件审判背后与这“抓脑子”不无关系。

着眼细处的司法民情

拉萨市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是全区唯一一个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的基层法院,精神文明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开展的助力作用也日益凸显。

除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事实判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等专业素质的提升外,司法和谐、司法为民等“软素质”也开始塑造出崭新的法院和法官形象。

“流动法庭”直接面对群众,无形中成为了法院的“门面”。从过去“群众跑断腿”到现在的电话预约审案,司法的能动性已经开始用一些更为温情和细微的方式呈现出来。

4年前,堆龙德庆县乡村“和谐车载流动法庭”接到一起案子:一名叫琼珍的女子打电话预约与丈夫的离婚案。法官到现场调查后发现,琼珍与丈夫的感情较好,他们是“被离婚”的。原来,琼珍丈夫刚珠下身瘫痪、70多岁的老母亲又患上重病,刚珠家的亲戚怕老母亲去世后家里的土地会被琼珍这个外来媳妇抢占,故强迫刚珠与其离婚。

“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我们就召开了一次家庭调解会,从刚珠未来生活和两个孩子的照顾上入手,说服了刚珠家亲戚,最终成功调解。”如今的“和谐车载流动法庭”负责人嘎玛当时还是一名普通法官。

案结却并不意味着事了,“和谐车载流动法庭”在两个月后又对琼珍家进行了回访。“我们发现琼珍家非常困难,上初三的大儿子边巴面临辍学。”嘎玛告诉记者,当时的承办法官达瓦做了一个决定:每月给孩子200元资助其学习。“边巴很争气,考上了拉萨中学‘宏志班’,几乎不用花钱。去年又考上了大学。”而达瓦的承诺4年里却没有间断过,那笔攒了4年的钱就变成了边巴的大学学费。

打造“文化名片”

法院文化凝聚人、培育人,打造法院“文化名片”也就成为了文明创建的创新思路。

文化长廊、院史展览室、“道德讲堂”等擦亮了一个个形象窗口、开辟了一个个阵地,通过这些窗口和阵地打造出了一张法院“文化名片”,向社会传播着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

当然,在我区法院的“文化名片”里,公正清廉是最为重要的符号。

 “法院执行工作经常与钱打交道,如果执行干警把不好廉洁关,就容易滋生腐败、不公等现象。”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达瓦次仁干了十几年的执行工作,对执行干警把好廉洁关的重要性,他是这样总结的:“干执行工作,就相当于一脚在外面,一脚在监狱。”

 “为了能转移财产、资金,被执行人可能会贿赂执行人员。为了能尽快拿到执行款,当事人也可能贿赂执行人员。面对双重诱惑,执行干警必须守得住道德底线。”达瓦次仁告诉记者,为了规范执行案款的管理,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案款专用账户、“第三人”在场等措施对执行案款进行全面管理,促使每一笔执行案款及时、准确支付给当事人,也确保了执行干警的廉洁,更促使了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

抓好了廉洁工作,也就树立起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好形象。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教育、预防、监督、惩处并重的原则,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确保两级法院干警无一人“掉队”。

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审判工作、队伍管理容易出现的问题,健全廉政机制,使干警在工作、生活中循制立身、遵制行事,实现了法官违法违纪“零记录”。

无人“掉队”、违法违纪“零记录”,这种蕴含着法院文明、廉洁的成绩,让我区法院在打出“文化名片”时有了底气,也有了“名气”。

 

 

图为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执行款发放现场,第三人在场确保案款及时发放到当事人手中,也确保了执行人员的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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